第五岸巡隊在此呼籲,面對野生動物應把握三不原則「不接觸、不干擾、不餵食」,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,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最重併科30萬罰金。 2026 年 7 月 20 日 【記者蘇莉湘 / 屏東報導】本所於今(20)日上午9時許接獲通報,於小琉球花瓶岩岸際有遊客騷擾海龜,並出具相關影片畫面,經海巡人員循線追查,於花瓶岩岸際發現並逮捕2名台籍男子,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。 在此呼籲,面對野生動物應把握三不原則「不接觸、不干擾、不餵食」,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,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最重併科30萬罰金。
兩年67件車禍!大寮上寮路事故頻傳 林岱樺要求四年內分段拓寬改善 【記者蘇莉湘 / 高雄報導】 立法委員林岱樺昨(30)日接獲大寮區上寮里里長林芳至陳情,邀集市議員李雨庭團隊、高雄市政府工務局、交通局、警察局等相關局處,針對大寮區上寮路153號(頂寮段3地號)拓寬工 […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