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【記者蘇莉湘 / 高雄報導】 前鎮分局一心路派出所員警於4月30日10時許執行巡邏勤務,行經二聖一路與英明路口時,發現一部白色自小客車違規停放紅線,且車內人員舉止可疑,疑似詐騙車手進行面交,警方立即上前盤查,欲即時攔阻可能發生的詐騙案件。
盤查過程中,賴姓男子(年約23歲)神情慌張、語帶閃爍,向警方辯稱自己是「從嘉義特地南下高雄找叔叔聊天」,僅在車內短暫停留,並無其他不法情事。然而員警察覺說詞前後不一,且行為舉止異常,經其同意目視其隨身包包,當場查獲一瓶內含愷他命殘渣之容器。
面對事證,賴男坦承於三日前曾施用毒品。警方隨即使用毒品唾液快篩試劑進行檢測,結果呈現三級毒品卡西酮陽性反應,顯示其確有施用毒品後駕車之情形。原本為防詐攔查的勤務,意外轉為毒品案件查緝,警方機警應對,當場阻止毒駕行為,避免潛在交通危害。
全案調查後依觸犯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及《刑法》公共危險罪嫌,移請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;另依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35條(毒駕)可處新臺幣3萬元至12萬元、同條例第21條(無照駕駛)可處新臺幣3萬6,000元至6萬元及第 56條(紅線臨停)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,200元以下罰鍰舉發,共計最高得處新臺幣18萬1千2百元。
前鎮分局分局長黃元民表示,警方對毒品犯罪絕不寬貸,亦將持續結合反詐騙勤務,強化巡邏密度與盤查能量,透過主動攔查及即時應處,全力守護市民生命與財產安全,展現維護治安之決心。